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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类型的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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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企业为汇总企业?

作者: / 日期:2013-01-1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初定,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汇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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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用外币计算吗?

作者: / 日期:2013-01-18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6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0条的规定,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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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协定规定不一致的,以何为依据?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8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协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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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及其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并且与其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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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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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该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调整?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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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自何时开始施行?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工商注册 1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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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国税函[2008]299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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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汇算清缴工作?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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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终止经营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如何提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清缴工作?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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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怎样?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工商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按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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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币种应如何确定?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明确:1、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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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作者: / 日期:2013-01-08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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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能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作者: / 日期:2013-01-08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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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在纳税时应如何处理?

作者: / 日期:2013-01-08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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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2-12-18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应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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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依法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作者: / 日期:2012-12-17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一)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二)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

关键字: 企业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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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如何进行处理?

作者: / 日期:2012-12-17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上述所称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税率水平,是指低于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50%。——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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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受控外国企业控制关系?

作者: / 日期:2012-12-17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控制,包括:(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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