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的车船税应如何确定整备质量?
货车的车船税按整备质量计算税额,但机动车登记证上只列明了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整备质量一栏无记录,请问,应如何确定整备质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文的规定,对能够获得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可按照车辆的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差额作为车辆的自重。即整备质量=总质量-核定载质量。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货车的车船税按整备质量计算税额,但机动车登记证上只列明了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整备质量一栏无记录,请问,应如何确定整备质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文的规定,对能够获得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可按照车辆的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差额作为车辆的自重。即整备质量=总质量-核定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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