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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工作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 2013/2/5 14:39:57 / 分类: 工商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公司是一香港母公司投资的广州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香港母公司按照香港特区政府输入优才计划聘请了几名中国内地的公民,并派到广州公司工作,工资由香港母公司支付,那么(1)这几名按香港特区政府输入优才计划的内地公民是否应该在广州交个人所得税?(2)这几名内地公民应该当作境外人员还是内地人员计算其个人所得税?(3)这几名内地公民在香港工作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内容:由于这几名按“香港特区政府输入优才计划”的内地公民是在广州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所以应视同国内人员在广州计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内地公民若在香港工作,期间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境内申报缴纳应交个人所得税。


——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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