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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受控外国企业控制关系?

时间: 2012/12/17 11:28:00 / 分类: 公司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控制,包括:
  (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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