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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协定规定不一致的,以何为依据?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8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协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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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及其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并且与其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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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所得税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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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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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已经缴纳了的个人所得税税税款应如何在我国计算境外所得时进行抵免?

作者: / 日期:2013-01-16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境外所得部分可先按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有关规定申报纳税,待境外所得纳税年度结束后30日内再行清算,多缴税款可以凭境外已交税款凭证当期抵缴。——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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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按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5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应视为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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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5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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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人独资企业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提供安装业务,是否广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5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市外经营收入必须计入收入总额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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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的票据

作者: / 日期:2013-01-15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穗地税函[2008]142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以银行转账、电子汇款等各种快捷方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未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可暂按汇款凭据作为计算当期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的税前扣除依据,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扣除依据。——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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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捐款集的个人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5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穗地税函[2008]142号的有关规定,个人捐款集中由单位统一捐赠的,如果代扣代缴单位只取得统一的汇总捐赠票据,可允许在汇总捐赠票据后附上相应的个人捐款明细表,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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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07年和200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穗地税发[2008]67号)的有关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规定执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等级分为六个等级,各等级的标准税额(每平方米):一级27元、二级18元、三级10元、四级6元、五级4元、六级3元。

关键字: 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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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

关键字: 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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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及征收范围是什么?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财税代理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07年和200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穗地税发[2008]67号)的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依法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关键字: 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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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该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调整?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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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自何时开始施行?

作者: / 日期:2013-01-11 / 分类:工商注册 1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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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国税函[2008]299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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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汇算清缴工作?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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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终止经营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如何提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清缴工作?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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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怎样?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工商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按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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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币种应如何确定?

作者: / 日期:2013-01-09 / 分类:公司注册 0 个评论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明确:1、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

关键字: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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