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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应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时间: 2013/3/4 9:27:36 / 分类: 公司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复内容: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应就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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