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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据实扣除?

时间: 2013/1/24 17:15:26 / 分类: 公司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据实扣除?

  答复内容:根据财税[2008]65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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