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所需资料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资料二、一般纳税人认定其它资料(证件及复印件、公章)
1、公司章程(仅限新办企业和达标企业)
2、租赁经营用房、产权证明或地土使用证明及租赁合同、(支付一年以上)租金发票如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两地产权证明应同时提供,同时在产权证明复印仵上加盖公章或由产权签字。(商业100平米以上、工业200平米以上)
3、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对账单(仅限新办企业)
4、组识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仅限新办企业)
5、验资报告(仅限新办企业和达标企业)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A4纸、每页8人)
7、职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
9、劳动保险登记证及交纳各种劳保险票据或月报表(8人以上)
10、认定为商业企业须提供商品购入、销售合同或协议原件
11、股东身份证(护照)印件,(非本市户口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入股东为非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1寸免冠照片,经营用房(商业企业包括库房)照片,照片只需贴在A4纸上,认定书封面加盖公章,企业代码章位置填写国税税务登记证号。
温馨提示:如上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广州各区各所各有不同,请联系瑞高财税专业顾问,会根据您所在区域给您提供不同的建议。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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