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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资产的处置,将资产转移给中国境内的公司,是否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时间: 2013/2/16 10:09:45 / 分类: 公司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企业发生资产的处置,将资产转移给中国境内的公司,是否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答复内容:依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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