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如何确定其纳税地点?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依法就其所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所称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对其他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