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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公司有关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时间: 2012/6/16 10:07:53 / 分类: 公司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广州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在2006年新《公司法》做了重新规定,对于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很多人不了解,科南商务从以下几方面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规定进行解读: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必须资金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2、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10万以上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20%,其余可在2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新《公司法》取消了以前贸易型、服务型、生产加工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也可以参照新《公司法》关于最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二、行业法规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特种行业法规对于从事该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有具体的规定,因而,特种行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需遵从行业法规的规定。

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集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因此,如果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有行业法规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必须依据该规定。

三、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1、普通的外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可遵照新公司的规定。

2、有外资行业法规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依据该行业法规的规定。

例如,外资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特别提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公司实际经营中,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建议初次创业,尽量降低创业成本,可以根据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设定合适的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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