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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内外资公司,变更地址经营范围,增资法人变更,外资代表处注册

时间: 2012/7/11 11:05:39 / 分类: 工商注册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跨区变更时只是要清一下税,看少交了没有,可以要查帐本,但那种情况少。没用完的国税发票可以再用,你们公司是开地税发票的,没用完的要交回去。要新地址的租赁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资料都得换。

二、企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注册联系电话:020-38267495(何少微)、020-38665012(李德军)、020-38297782(张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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