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税前扣除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提至15939元
类别:广州工商资讯 日期:2013-07-25 09.02.36 点击:93
随着广州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的发布,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上限也相应调整为15939元,与2011年的“免税线”14367元相比,
住房公积金超12%部份计缴个税后是否纳入个人工资收入
类别:广州工商资讯 日期:2012-03-29 09.08.31 点击:64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