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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开展新《广告法》宣传活动


日期:2015-11-27 15:01:01 人气: 标签:
 

    11月11日,以“贯彻新《广告法》,促进个私企业品牌建设”为主题的新《广告法》宣传活动在山东省济宁市举办。济宁市200多家企业广告主代表和广告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对新《广告法》修订的背景、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的危害以及新《广告法》的亮点进行解读。张国华表示,新《广告法》的施行对广告市场的净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他说,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对于广告产业健康发展,企业塑造品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诚信是未来广告产业的常态,要将广告市场的净化工作坚持到底,严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杨文彬在主持活动时表示,举办这次宣讲活动,是为了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型社会共治监管格局,促进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双舟就如何正确理解新《广告法》的真实性原则作了深入分析。山东运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理张宗群和济宁市公交广告公司经理范刚分别介绍了他们学习贯彻新《广告法》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次活动由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山东省工商局主办,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济宁市工商局协办,《光彩》杂志社、济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承办。在本次活动期间,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响应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的号召,举办了“我承诺: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签名活动。与会企业代表踊跃签名,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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