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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增人员买社保如何填报?


日期:2012-03-20 08:51:44 人气: 标签:单位新增人员买社保
 
单位新增人员买社保如何填报?瑞高财税告诉大家: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为个人成功减员。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
    一、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业户,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
    有关网报系统操作指引,请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gdltax.gov.cn)“首页-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操作手册-广东地税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查阅“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增减员登记”。
    二、如缴费单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办理增员,请留意:增减变动人数在5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可使用纸质办理。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SF027)一式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备核查)。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按规定先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取得的经人社部门(就业中心)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流动人员办理减员时需提交备案,本市户籍人员减员不须办理减员备案,该表自存备查)。
    门前纸质办理的,用人单位在增、减员变动当月携带上述纸质资料到办税厅办理,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
    办理5人(含5人)以上的增减员业务,需提供磁盘(U盘)申报,提交由“易财税”软件导出的“增减员_上门申报文件”,或自行录入增减员模板,视各区要求。
    三、增员后,如需网上申报,请通过网上办税大厅“社保费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中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请详见《广东地税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手册》中的“社保费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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