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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7次批示注册资本改革 厦门样本带动13万人就业


日期:2014-06-19 08:52:11 人气: 标签:注册资本改革
 

6月11日,厦门经济综合服务厅内熙来攘往,内资受理、档案查询、拍卖备案等窗口,一溜接龙。这是今年以来的寻常一景,但就是这个占地面积不大的场所,数月内吸引了包括广东、深圳等全国多个地方的考察团前来“取经”。

早在今年1月1日,厦门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响了全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第一枪,领先全国两个月时间,亦成了全国推行此项改革的榜样。

事实上,承担着稳增长使命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厦门推行的半年时间里亦有显著成效,“自改革以来至少带动就业人数增加13.8万人。”当地官方表示,但问题也不少,譬如“各部门商事主体信息没有完全实现共享,工商部门监管力量捉襟见肘,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够通畅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说法,最近李克强总理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7次批示,要求对改革进行梳理,把取得的成绩向国务院报告。

据了解,目前全国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数据基本成型。

厦门实施商事登记改革/

今年1月1日,正是从这一天开始,厦门市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厦门市商事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当日办结率达六成,登记和备案申请材料分别由原来的14项和6项大幅精简为5项和3项。

厦门市工商局局长陈海疆介绍称,“早在2013年10月下旬,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就提出将厦门市作为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

随后,厦门市有关领导带队拜会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积极争取立法支持。

而在厦门市内部,这次改革的前期工作也相继展开。《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制度相继颁布实施,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发函支持厦门市改革,下放由总局管辖的事权。

就在厦门市实施改革两个月后,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现在看来,厦门市所进行的商事登记改革同随后3月份全国推行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陈海疆介绍,厦门市将“先照后证”扩至外资项目,也就是对市政府审批权限内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实行 “先照后证”。这项改革措施,被全国人大法工委评价为“很有魄力”。

“我们刚好遇到这次商事改革,是改革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执照。”厦门文广传媒集团副总经理许英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文化传媒业态下不少业务以往申请执照,前置审批程序比较复杂,不像这次领照这么顺利。”

在“先照后证”之后,厦门市又将注册资本“认缴制”扩至所有商事主体。

从3月1日起,厦门市率先改革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制度,不再对所有企业的登记事项和经营资格集中审查,而是将信息公示与监督检查相分离,全面开展年报公示工作。为防止监管“缺位”和“失位”,后续监管较快跟进。完成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98大项、249个细项办事制度的修改完善和流程再造。制定了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 《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对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细化监管任务,防止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

目前,厦门市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22%,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承诺时限的33%;审批环节全部精简到5个以内,23.2%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 “一审一核”,74%的事项“即来即办”。

“公司成立5个月以来,整合效率初步显现,公司主业地面广告收入增幅远高于一季度行业同比增幅5%。”许英伟说。

经营场所实施负面清单制

在国务院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将有关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条件的具体规定权给了地方政府,而厦门也巧妙地运用了这一规定。

厦门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其对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管理+部门协作”的管理制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所谓负面清单,就是对危化品、娱乐、落后产业、废品回收等16项涉及危及公共安全、高污染行业的经营项目的禁设区域进行明确,同时还拟定《厦门市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经营场所简化申请材料和程序,商事主体凭租赁合同即可直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对负面清单内的经营场所,根据所从事经营项目,按前置许可、后置许可和一般项目分别管理。在这两个基础上,还有关键的部门联动、协作管理。也就是开发、建立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甄别平台。建立这一平台后,当面对从事负面清单内的一般经营项目,商事登记机关无法判定申请备案的经营场所是否属于禁止设立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相关许可、监管部门发起经营场所甄别请求。

截至6月6日,厦门商事登记机关共发出经营场所甄别信息236条,涉及5个监管部门,其中甄别为禁设区域不能备案经营场所的有111条。另外,对3家商事主体的不合法场所取消备案。

这一模式的建立,对全国范围内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推广具有借鉴意义,巧妙地解决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不符合城市定位的行业的可控性问题。

厦门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厦门市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目录,市政府可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和公布。

负面清单的公布也防止了投资者对一些不符合地域发展规划行业的盲目投资。在整体准入环境日益宽松的大趋势下,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不会过多增加城市综合管理的成本。

新增企业数同比增80%/

商事登记改革不可避免地引发新注册商事主体数量的增多。

前不久,部分省区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座谈会在重庆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表示,自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3月1日实施以来至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92.88万户,同比增长74.47%,新增注册资本(金)4.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截至6月6日,厦门市工商局新登记各类商事主体29904户,其中企业14854户 (内资14622户;外资232户);个体工商户15050户。与2013年同期相比,新设量同比增长81.48%。

厦门市工商局总会计师吴惠芬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采访时表示,整个一季度,厦门新增企业数量的同比增幅为106%,到了4月底的时候,同比增幅为102%,而目前厦门新增企业数量的同比增幅为80%。具体来看这些增量,跟改革中的一些具体措施还有关系,例如,在新增的商事主体中,47.92%的比例是私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占比50.51%,新设内资公司中,98%选择 “零首付”出资设立,91.65%资金规模低于500万元,75.11%低于100万元。

作为一个自主创业者,私人定制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史训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采访时表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低了创业门槛,盘活了运作资金。

“改革前,我们开公司,注册资本首期最少要到资20%,其他资金必须在2年内全部到位。而现在,不对注册资本额和首期到资做限制,我们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到资时间。”史训洋说。

吴惠芬表示,从当前的数据来分析,第三产业成为投资的首选,占比高达81.92%,其中批发零售比较受欢迎,“整体来看,我们受益最大的就是服务业,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角度讲,商事改革作用明显。”

如果按照2013年厦门社会就业人数与新设主体量比来推算,上半年的改革将至少带动厦门市社会就业人数增加13.8万人,是去年全年新增就业的76.8%,达到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效果。

改革后续监管压力加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厦门改革已经实行半年,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厦门市副市长张灿民认为,厦门市改革总的来讲并没有出现大起大落,温和的放量符合市场经济,不过改革之路还很长,很多问题没有暴露出来,需要一步三回头,不断检讨、反省。

根据厦门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在厦门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后,后续监管压力较大。

记者了解到,由于少数政府部门还存在改革之前的惯性思维,“谁审批、谁监管”落实不够到位,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够顺畅。

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商事登记法》,实务大多依靠工商总局颁发的规章,很多操作细节靠各地工商部门具体把握,导致标准不一、操作不易。

“每三个月回头看,查找差距,不断提升完善。”厦门市副市长张灿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事中、事后的监管,要专门探索,真正营造一个跟国际化接轨的机制,要做好规章制度的保障。

由于部分商事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抢跑”经营涉及后置行政许可的事项,给后续监管带来压力。

针对此现象,厦门市工商部门表示,应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后续监管。

厦门工商部门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工商总局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促进商事登记简化。建议其第12条修订为 “分公司可以经营总公司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真正实现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同时避免工商机关的越权。及时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类别划分和行业特点表述进行更新或微调,或作出更为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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