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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2013年各项收入总和超过12万,还需要作纳税申报吗?


日期:2014-02-07 09:34:12 人气: 标签:个人所得税申报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告》(穗地税发〔2014〕1号)规定,纳税人在2013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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