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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12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问题?


日期:2013-03-26 15:54:32 人气: 标签:汇算清缴
 

企业2012年12月计提的职工工资薪金,于2013年1月发放,请问是否准予在2012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因此,企业在当年12月31日前实际发放的,准予在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企业已计提但没有在12月31日前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薪金,不得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作税前扣除,应在以后实际发放年度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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