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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仅做联系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日期:2012-03-27 09:39:08 人气: 标签:办理税务登记
 
   你好,我们的母公司在北京,在广州这边成立了一个联络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写的是“与母公司联络处”,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的业务往来,不设立财务,不做账,不收款,所有的支出由母公司负责,我们没有财务,也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缴税吗?
 
   依据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登记。
    我市纳税人取得地税税务登记证的第3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报到;同时核定应申报缴纳的税费种类和申报期限,然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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