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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有哪些规定?


日期:2012-03-07 14:00:17 人气: 标签: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有哪些规定?
 
个人所得税,不论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还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都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解缴)税款。申报纳税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
  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2、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于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经政府部门批准试行年薪制企业的经营者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证。这里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这些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合计,再按十二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上述所说的纳税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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