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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执法内容及期限


日期:2013-02-17 08:44:56 人气: 标签:外资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应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10日);
2、开业、变更、延期、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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