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其他业务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日期:2016-05-26 16:00:49 人气: 标签: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广州瑞高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