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外资公司注册

中外合作企业注册


日期:2011-11-28 12:40:30 人气: 标签:中外合作企业注册
 
中外合作企业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1、 投资方的开业证明文件原件2份(需公证),复印件6份(复印件• 需盖上投资双方公章)。
2、 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6份(复印件。需盖上投资双方公章)。
3、 拟设立广州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如香港身份证请与回乡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各8份(复印件需盖上投资双方公章)。
4、 拟设立广州企业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三份,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没房产证的提供相关购房证明)、消防合格批复文件复印各6份(租赁合同需经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备案,复印件需盖上投资双方公章)。
5、 拟设立广州企业法定代表人同底一寸免冠相片2张。
6、 《办理外资企业提供信息明细表》请查看附件。
7、 中方已年检的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上公章)
8、 如中方以国有资产投资,须提交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或项目备案表
9、 外方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如外方已个人名义投资,需经所在国公证关机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身份证明。
10、 外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中外合资公司中方不能为个人,必须由公司出资。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广州瑞高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