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工商登记延期、变更所需资料
一、延期
1、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2、提交代表处年度业务报告原件;
3、工商登记证原件及代表证原件。
二、变更地址
1、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2、工商登记证原件及代表证原件;
3、提交变更地址申请报告原件;
4、贵公司签署的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变更代表
1、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2、工商登记证原件及旧代表的代表证原件;
3、提交变更代表申请报告原件;
4、提交变更代表授权书原件;
5、新代表护照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人员应同时提交身份证和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二张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外国人任职代表需交三张照片并填写“外国常驻机构人员登记表”一份)。
四、变更代表处名称
1、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2、提交变更代表处名称申请报告原件;
3、派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政府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