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广州商标注册

商标申请前查询须知


日期:2007-10-20 10:07:52 人气: 标签:
 
查询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图样一份,如是变形后的文字请提供标准字体的文字,如是外文请提供中文含义; 
2、提供打算查询商标所属的类别及相关的商品/服务; 
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清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商标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权利状态、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向查询人提供有关商标信息的一种服务; 
2、商标查询所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建议,仅供查询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或满足其他商业需要,由查询人自行决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3、商标查询所提供的查询结果,不含从查询之日起前六个月内申请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对《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所规定的禁用条款进行查询; 
4、商标查询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时,仅选择其中的一个或三个作为引证商标提供给查询人;商标查询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对该数据的详细资料,请查询《商标公告》,并以《商标公告》所刊载内容为准; 
5、如果未能给查询人提供应有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可免费为查询人再提供一次查询服务为限(原交查询费不退); 
6、一个商标查询限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十个商品/服务项目以内进行查询,查询费按次收取; 
7、所需时间:内部查询当日出结果,官方查询需一个工作日。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广州瑞高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